学生安全承诺书
学生安全承诺书范文汇总六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承诺书,承诺书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那要怎么写好承诺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安全承诺书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1
在元旦假期中,我保证做到以下几点,假期中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学校、老师无任何关系。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控制自己的外出时间,保证不出交通意外。
2、不到水库、池塘、机井、河流等危险地方游玩,如滑冰、玩水等。
3、注意用电安全,不私自拆家用电器设备,不在变压器、高压线下玩耍。
4、遵守安全规则,没有家长陪伴,不得私自结伙乘车、乘船外出。
5、注意防水、防火、防触电,不随便玩火,正确使用燃气灶。
6、遵纪守法。不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不参与任何违规违法活动,不参加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等。
7、注意饮食卫生,不吃不清洁、变质的食物,不乱买零食,防止食物中毒。
8、假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事故和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损失等。
9、外出必须经家长同意或由家长陪伴。
10、在家长的监督指导下,参加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11、不看内容不健康的报刊、杂志、读物、影视等,以确保学生的心理卫生、健康。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2
绝于有机会在20xx年5月12日班级组织的登山活动及其相关活动(以下统一简称为活动),学生以自己的名义声明如下:
1、我已认真阅读了解了《青岛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集体校外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并认真填写了《青岛农业大学组织学生集体校外活动审批表》,履行了规定的外出请假手续。
2、本人完全明白参与外出活动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人身、经济损失及其他可能出现的损失),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作为、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或者因对活动的有关环节、设施、环境的状况条件不熟悉造成。
3、本人承担因参加此次活动可能会产生的所有风险及人身财产损失。
4、本人保证在活动开始前已将本次活动的详细情况告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征得了他们的同意。
5、本人承诺不会就人身或财产损失向目前就读学校青岛农业大学以及相关院系、职能部门等提起关于无过错责任和间接责任的诉讼或有关赔偿请求。
本人保证已阅读和理解并自愿作出上述声明。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3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三年高中的安定学习,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学生安全、纪律承诺书:
本人年级班学生承诺,坚决遵守以下所有安全纪律制度。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刻苦,努力学习做合格实验生。
2、坚决做到在校不带刀具、棍棒、明火、插排、充电器等物品。
3、坚决做到在校不带手机、MP系列、烟酒、棋牌、球类等。
4、坚决做到绝不触动学校三条高压线:打架斗殴,男女生交往过密,私自外出。
5、上下楼梯靠右走,不超越,不拥挤;按规定出入教学楼口。
6、不到校外就餐,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7、有事出校要先请假,经家长、班主任同意后才离校。
8、放假先回家,开学先到校且不搭乘无牌无证、车状不好、超载的车辆。
9、文明就餐,诚实考试、遵守学校纪律。
10、符合学生礼仪要求:不染发、不烫发;男生不留长发,不理“怪头”,不留长须;女生不留披肩发、不穿超短裙、超短裤,裙子和裤子应低于膝盖。
家长签名:xxx
20xx年9月1日
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4
为促使学生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切实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xx镇小学学生家长承诺书,希望家长能通力合作,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担负起教育与监护职责及相关法律责任。
一、安全教育
1、家长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按时接送孩子,
上午:开校门时间7点30分,不要太早到校;放学时间10点55分。
(夏时制)下午:开校门时间14点00分,放学时间周一到周四一、二年级4点05分;三到六年级4点50分;周五全校统一4点50分放学。
(冬时制)下午:开校门时间13点30分,放学时间周一到周四一、二年级3点35分;三到六年级4点20分;周五全校统一4点20分放学。
如不需要接送,家长应向班主任老师说明,学生自行上下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己负责。学生不能骑自行车到校,同时也不能搭乘黑车到校。在学生未进校或离校时间,学生的安全责任学校不予以承担。
2、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饮食、用电、用气、防火、防骗、防盗、防抢、防暴、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严禁玩火玩电,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危害等危险物品,严禁携带刀具、手机等非学习用具入校。不做任何妨害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教育孩子不从事各种冒险行动,不离家出走,不擅自外出郊游、野餐、私自到游泳池或下河玩水、游泳等。
4、不在校园、楼道、教室等场所进行危险性游戏、操作或攀爬建筑物或其它设施。不在公路、铁路上及其周边玩耍。
5、学生有特殊体质或疾病的(包括已经突发、偶发过的或常发的疾病)应告知班主任和老师。以求特别照顾,否则后果由本人及家长负责。
6、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同学之间发生纠纷时,家长应通过班主任有秩序地协调解决,禁止家长采取过激行为。
7、家长应教育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中途离校的,家长或学生应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签名批准后,学生方可离校。子女不听教育,未经请假离校或私自旷课、逃课出校而在校外引起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8、为了孩子下雨天的安全,请家长为孩子在书包里准备一顶雨衣,一律不带雨伞到校。家长不要以送雨伞为由进入校园。
二、思想教育
1、教育孩子心怀感恩,尊敬师长,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学会珍惜,不比吃穿,不乱花钱;语言文明,行为规范;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考试不作弊等。
2、坚决做到:拒绝毒品,反对邪教,崇尚科学,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进入不安全场所,如: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室、网吧等。
三、学习教育
1、努力配合学校督促孩子有质量地完成老师每天布置的作业和任务,不拖拉,共同促进孩子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
2、指导孩子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收听、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目,让孩子形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低年级最好能实现亲子阅读。
3、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做好对子女的教育工作。按时参加家长会,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有关培训,不断更新育子观念;正确对待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反映孩子的问题。子女对老师及学校工作有意见的,家长要调查核实,不偏听偏信,不采取过激的做法。
注:1、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后保留一份,学校留存一份。
2、本承诺书自家长签字当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止期间有效。
承诺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5
为规范我院学生暑假留校学生管理,确保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自愿要求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我就自己的日常行为表现向学校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留校住宿期间能与平时一样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二、保证留校住宿期间严格遵守《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寒暑假留校学生管理规定》,服从安排和管理。
三、留校住宿期间保证特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由自己妥善保管。
四、保证严格执行我校现行的作息制度,不晚归,安时熄灯。
五、保证不在宿舍使用高功率电器,不私自调换宿舍和留宿外客、异性等。
六、不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聚众喧哗等。
七、本人承诺在留校期间若有违纪,自愿接受纪律处分。
八、本人向辅导员主动提出申请同意后,签订《寒暑假学生留校住宿审批表》,并签署本承诺书。
学院级班
签名:
年月日
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6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校(盖章):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班级: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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